我想,編劇的「表現主義」,是擺放訊息。 關明這句話,首先是搞清楚編劇作為電影創作部門的一環,他/她的位置和定位是怎樣。所謂位置,理論上是創作與製作的分工合作,而定位,則是實際運作時,涉及人事的一些個性取向。 一齣電影由甚麽也沒有,變成一卷卷的膠片,送到電影院去放映,其第一步驟,是意念的產生;不理它是成熟的意念,或是未成形的,或個人的,或集體的,或來自其他創作如小說戲劇之類,一旦被想到要去製作成為電影,便須要有人把它寫下來,作為準則去溝通、去修改,編劇的工作就會即時展開了。他/她會經過人物構思、場口設計的程序,以故事大綱、分場,最後以劇本的方式,去寫出一齣電影的梗概和結構。至此,他/她的工作才致於完畢,之後便是導演去根據劇本,整定分鏡劇本,製片、攝影、美術、道具等,去準備一切拍攝所需。 換言之,編劇的工作,在前期製作上處於一個具縱橫放射影響的位置上:理論上,沒有劇本,沒有人可進行準備工夫(我說的當然是指以劇情影片作主流的電影工業分工制度下的操作,拍一齣即興的實驗電影,沒有劇本是絕對有可能的)。作為專業編劇,他/她是會考慮到其他部分的製作條件的,但基本上,他/她,有最大的創作自由,去撰寫劇本,在荷李活的例子裹,很多時編劇自己完成完整的劇本構思和撰寫,然後接觸電影公司,這種做法,清楚地展示編劇是一個電影故事創作之本原人物。 然而,在蘊釀劇本的階段,很多時候已牽沙着其他職位的人;原本意念可能並非來自編劇,可以是策劃、監製、和導演,尤其是導演,往往在劇本的構思上處重要的影響位置,因為他/她是把劇本拍成肯定影像的另一個重要創作者,他/她對劇本的認同與否。與影片的最後質素有很大的關係。換言之,編劇最親密的戰友是導演,導演最溝通的智囊是編劇。編劇處理劇本,導演處理劇「末」。 導演的創作媒介是影像,電影的元素,由演員情緒控制、色澤、構圖、景深、速度、蒙太奇⋯⋯到配樂等都是,而編劇的創作媒介是文字,只是一些介乎實質(如對白、動作的準確介紹)與抽象(如「古屋充滿了五、六十年代的情調」,「氣氛肅穆中帶輕鬆」)的文字形容。電影是前者,故此它的作者,是導演。 認識了上述關係,如果以編劇為一項歷久常新的創作工作,以好的劇本應投入個人情懷,應是眼光獨到的創作,而不是困遁的話,則編劇人就要憑藉劇本去說一些有感而發的說話了,我以為這就是訊息了。訊息是拍出來的,然也可以把它寫下來。 電影在...